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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血病妻子稱被丈夫“遺棄”
  對簿公堂索賠5萬元扶養費

  這起婚內扶養費案昨在杭審理,丈夫當庭喊冤
  □通訊員 尚法 本報記者 陳洋根
  早報訊 1990年生的女子小霞身世很慘,原本日子一天天好起來,偏偏結婚後第二年被查出白血病。丈夫小孫起初一直陪伴在病床邊,可後來卻離小霞而去。
  無奈,小霞通過法律援助中心將小孫告上法庭,請求判令丈夫小孫支付自2012年7月至今年7月的生活費營養費5萬元,支付自今年8月起每月的生活費、營養費2000元。
  昨日下午,這起罕見的婚內扶養費糾紛,在杭州上城區法院公開審理。
  小霞自小被父母遺棄,由杭州筧橋一戶裘姓人家收養。裘姓人家無其他孩子,養父母把小霞視若掌上明珠。2009年養父母家趕上拆遷,多一口人多一套房子,他們給小霞找了個上門女婿,比小霞大3歲的小孫。
  小孫是杭州人,家裡很窮,2009年5月經人介紹與小霞認識一周,小孫就住進小霞家。
  2010年10月10日,小孫與小霞登記結婚,婚後雙方感情很好。可從2011年3月開始,小霞腰痛反覆,2011年12月19日經浙一醫院診斷為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2012年起,小霞開始接受化療,目前已進行過一次骨髓移植,但由於病情複發,需要第二次骨髓移植。
  訴狀中,小霞提到,從2012年7月,小孫開始經常不回家、不接電話,對她漠不關心。2013年2月,小孫與小霞因瑣事吵架,離家出走後至今未歸。
  小霞認為,作為丈夫,小孫不僅沒有承擔原告的巨額醫療費,也沒有承擔她的基本生活費,連起碼的關心和照顧都沒有。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小霞在婚後患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沒有收入來源,難以承擔自己的醫療費和生活費。醫療費是向她親戚朋友所借,而小孫完全有能力向她支付生活費和部分營養費,以盡夫妻扶養義務。
  昨日開庭時,小霞一方只有律師到庭,小孫則本人出庭,小孫父母也坐在旁聽席上。
  “因這事,我連原本的工作都丟了。”法庭上,滿肚子委屈的小孫連連喊冤,他說當初小霞的養父母向他隱瞞了小霞有家族白血病遺傳史,但當小霞檢查出白血病後的頭半年裡化療和第一次骨髓移植自己都陪在她身邊,但小霞的父親和他(小孫)父母常吵架,小霞家人還到他單位來鬧,讓他背上負心漢的罪名,最後不得不從單位離職,中間有一年多沒有工作。小孫說,自己原先有體面的工作,但目前只能委身在朋友的公司里做倉管員,月收入只有兩千多。
  小孫認為,小霞養父家拆遷分得了至少三套房,且有房子出租收入,加上小霞的醫療費大部分可報銷,而他自己目前只能勉強維持生計,小霞一方提出的扶養費要求超出了他的經濟能力。小孫稱,他目前不清楚妻子小霞的病情。
  小孫提出要求法庭對小霞家出租房子的租金收入情況進行調查。同時法官要求女方提供醫葯費花了多少可以報銷多少的憑據,另要求小孫提供自己目前的收入證明,並給雙方延長10天的舉證期限,再擇日開庭審理。
  “小霞患上白血病,本來是一件很不幸的事,夫妻因扶養費的事上法庭,更是不幸。”法官向原被告說明時,希望雙方都能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考慮怎麼妥善處理夫妻關係,怎麼解決小霞治療和扶養問題。  此前,小孫已多次提出要與小霞離婚。
 
(編輯: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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