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河北省南和縣發生這樣一件怪事:好好一片土地,前腳修路,後腳蓋土。記者調查瞭解到涉及區域原規劃為工業園,但因規劃超前,違規開發占用了基本農田,為了應對上級的整改要求,而採用了用土蓋路的方法。除此之外,這些路所涉約1平方公里區域內的在建廠房,亦被要求扒掉院牆,甚至停建。(11月17日澎湃新聞網)
  隨著經濟的發展,各地紛紛成立各種開發區、工業園,因為每一個項目都意味著經濟和政績的“雙豐收”,在這樣一塊“大蛋糕”的誘惑之下,鋌而走險,大打擦邊球似乎也是值得的。然而,基本農田保護是國家大發展政策的必要保障,是關係到子孫後代可持續發展的國家大計,是不容許有任何討價還價餘地的。既然有人膽敢公然違背法律,想必也做好了接受法律懲處的準備,那麼在有關部門做出處置前,我們不妨細細地為他們算一算這筆“良心賬”。
  簡單而言,政府的行為有兩個方面的嚴重失誤,不嚴懲似乎有違社會公平正義。首先,錯在違規開發建設。從地區發展來看,占用基本農田建設開發區並非不可,但是對於土地的流轉,國家早已出台相關的措施,既然要進行開發,為何不能按部就班的走好程序關而要獨闢蹊徑“未批先建”呢?就國家整體而言,各個開發區的設立,都是建立在綜合考慮的基礎之上的,未批先建帶來的不會是該地區的提前發展,在全國市場總和沒有大幅增長的前提下,除了與已發展成熟的開發區搶占市場份額外,造成的只能是資源的閑置與浪費。這種種舉措,最終買單的還是政府,是政府的公信力。
  其次,錯在僥幸心理。如果說違規開發建設抱的是一種僥幸心理,那麼用土蓋路的做法是不是又一次的僥幸呢?即便是能夠勉強應付了上級整改檢查,那麼已經鋪好的路難道不用再次清理出來嗎?掩埋道路已經花費了一筆錢,清理道路又再花費一筆?試問這“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財政收入就是這樣使用的?錯了就是錯了,何必一錯再錯!
  當僥幸成為一種習慣,當浪費成為一種常態,受傷的又何止金錢那麼簡單?“以土蓋路”無異於掩耳盜鈴,這觸目驚心的浪費,傷到的不僅僅是錢,更多的是政府的公信力,是民心民意,是企業發展的積極性。錢沒了可以再賺,人心和信任丟了,發展又將從何談起呢?
  文/胡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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